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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对自己专业不感兴趣怎么办?
[img]http://images.blogcn.com/2006/11/13/12/abadmen,2006111323314.jpg[/img] 前段时间,在博客擂台发出这个论题,等到现在还没有登出,遂拿到这里大家发表一下各自的观点吧! 问题是这样的,当今有些大学生,报考时服从分配,由于专业调剂不当,分到了自己所报专业以外的系,上了大学后,发现自己对本专业一点兴趣没有,而转专业毕竟不是件容易的事,这部分大学生面对来自家庭和社会多方的压力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完大学4年。在这些学生中,有一部分因厌学挂了很多的课,一步步被动的生活着,因沉重的压力而渐渐的自暴自弃,有的还做出一些傻事;还有一部分大学生自学一些自己比较感兴趣的知识,而对于自己的专业课则采取混的态度,混过去就万事大吉,但大多数情况下会挂掉很多的科。学校针对挂科严重的学生有留级或者劝退的规定,这又给那些舍本求它的同学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针对这一问题,不知大家的态度都是怎样的,上面提到的那两种态度,我想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对于这些学生的问题,到底应怎么解决呢?学校对此问题是否也应该采取一些相关的缓解政策呢? 我简单的列出了几个观点供大家讨论: (1)既然考到这个专业,那就好好学吧,为了以后的工作,兴趣还是放到第二位得好! (2)和上面第二种学生那样,自学自己感兴趣的知识,不过专业课要保持不挂科,混到专业毕业证书。 (3)希望校方采取一些特殊政策(这点希望渺茫,最好不要抱什么希望) (4)干脆大学不念了,自己下海就业吧,能有工夫学的话,边工作边自学点技能等等………… (5)……………… 上边简单列出了几种意见,大家可以对此发表一下各自的看法,若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也可以讲出来,大家一起分享。
穿过秋天的牛群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 带走我的泪 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 相约的地点 王强在唱着秋天不回来的时候,我正躺在秋天的原野上。我不知道不回来的秋天是否真与爱情有关。在秋风吹过的时候,是否真有一些爱情开始或者结束。但我却已经确切的感觉到,有一些往事,正穿过秋天的深处,逐渐抵达我的记忆。 我这样确信的时候,我就看见了牛群。奔跑,在秋天的原野上,那些牛群,一直在以这样的姿势,奔跑,并不断突破我的视线。天高云淡。四蹄生风。一头头狂野的牛,奔跑的牛,在金黄的色彩之下,向前,向前……高处的太阳和低处的稻谷,金黄与金黄的组合,共同构成了村庄的眩晕与迷幻……我不知道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奔跑的牛群,是否会成为某种隐喻,在秋天的象征里生长和拔节。我只是同时看见,在因为奔跑而卷起的浪涛之上,始终有两根鞭子,像猎猎的旗帜,一直在指引着某种秩序…… 是的,我是想起了两根鞭子,其实也就是想起了手握鞭子的那两个人。 一个是德华叔。另一个是小牛叔。 我有些感动。为自己的记忆感动。我敢保证,到目前为止,除了我之外,一定再没有谁会记起他们。当他们作为他们家族传代的最后一个人,彻底从村庄消失的时候,他们的姓氏连同名字,也早已像枯烂的叶,悄无声息的埋葬在泥土之中了。我虽然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的坟墓究竟位于村庄的哪个方向,但我始终敢肯定,到目前为止,整个村庄里的人,一定只有我还会想起他们。所以我是感动的。我当然不知道这种感动是否会是因为一种守候和相约,就像此刻,当我躺在秋天的原野上,是否在为着与某种宿缘邂逅一样。 事实是,就在此刻,我确实想起了他们。 他们都是我们村里负责牧牛的人,人们都习惯称他们为“伙牛匠”。那时村里的人很懒惰,除了按照季节种好庄稼之外,其余时候,总是相约在一起下棋或者打牌。他们从来不愿做很多的事,包括照顾好与庄稼密不可分的牛。于是他们便寻思着找一个人来帮助牧牛,于是德华叔和小牛叔就开始演绎了他们作为“伙牛匠”的命运,于是他们就注定成为一种记忆,在不经意的时刻,穿越我的疼痛和忧伤。 小牛叔先前是不屑于当“伙牛匠”的。只有德华叔,早早就拿起了牛鞭。他不得不拿起牛鞭。在他看来,通过牧牛,就能多囤聚一点粮食(那时在村里牧牛的报酬就是每头牛每年80斤稻谷),就能改变贫穷的家庭环境(那时只要能有饭吃,就已经算富裕了),就能找一个女人成家,过日子,然后生儿育女,传承香火。这绝对不是我的猜测。直到现在,我依然确信德华叔拿起牛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德华叔之所以能让我记住的,也正是因为他对于女人的渴望和女人所带给他的生命的荒芜与悲凉。憨厚老实的德华叔,直到死去,他都不知道自己患有男人最不应该患的病,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实际上已经并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这在那个月亮特别皎洁的夜晚,在人们都聚在石朝门摆龙门阵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个秘密。我怀着好奇的心理,争着往人群里挤进去的时候,正听到德华叔在对着习惯了逗弄他的人们说那句话。他说,我去医院,医生说你不行,你不能结婚了…….他一直不明白医生为什么说他不行,就即使面对人们的哄堂大笑,他也依然弄不明白医生说他不能结婚的原因。他也就一直在等待着。当他挥舞着牛鞭,指引着牛群在秋天的原野上奔跑的时候,一个关于女人与家的影像和憧憬,也就一直在支撑着他的信念和希望。 但德华叔终于失望了。因为身体的原因,终于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成为他的妻子。我最早知道他开始失望的时候,是因为发现他开始喜欢了唱歌。那时我每天放学之后,都要到山上割草。我有很多的机会跟他在一起。我就常常看见他坐在或是站在一块岩石上,红彤彤的夕阳把他染得通红。他扬起牛鞭,在空中不断的挥舞。挥舞过后,他就开始唱。他唱的是山歌,虽然嗓音也还算清脆,但我却听不清他的吐字,只是隐约的辩得清里面夹裹着郎啊妹的词句。我就像当初在石朝门发现那个秘密一样的兴奋。我知道当我把这个秘密传出去的时候,村里一定会再次因此热闹和激动。我当然这样做了。那时候,终日无所事事的人们,没有一个不刻意拿德华叔开心和找乐的,包括我在内。但我却从此知道了德华叔荒芜与悲凉的内心,我知道,他是多么的渴望能有一个女人。这种渴望,并不是来自身体上的渴望(我一直相信在身体上德华叔是不需要女人的),而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渴望,- - 他一定希望能像人们一样,过上正常的日子。没有女人的日子,是不完整的日子。 德华叔生命中唯一的亮色,是当那个疯女人出现在村里的时候。没有谁知道她来自哪里,姓甚名谁,也没有谁在意她的出现。而当她出现的时候,德华叔却开始兴奋起来,德华叔把她领进了自己的家门,并逢人就说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说话的时候洋溢着幸福和满足。而我却分明感觉到了他潜藏的那一份急于向人们宣布和表明的心理。许多年来,他一直在等着这样的一个时刻,等着向人们说自己已经有了女人这句话。我敢肯定真的只有我懂得德华叔的内心。而德华叔后来的表现也让我充分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德华叔的确是兴奋的,当他挥舞着牛鞭,指引着牛群再次在秋天的原野上奔跑的时候,他像换了另外一个人,他精神焕发,在对女人与家的念叨里,他眼中的牛群,成了幸福与快乐的另一种概念。然而这毕竟是短暂的,一段时间过后,那个疯女人就像当初突然出现一样突然就从村庄消失了。疯女人消失的那些日子,秋天原野里的牛群,成了无序的云彩和风,在高处或者低处乱闯乱撞,整个村庄的秩序,因为德华叔的外出而显得混乱。而当德华叔回到村庄的时候,小牛叔却已经替代他当了“伙牛匠”,而我对小牛叔的回忆,也注定与此作为我开始叙事的出发点。 我突然有些沉重。为生命的沉重而沉重。此时,天高云淡,一只轻盈的鸟,努力在接近云彩和风的地方保持身体的平衡,像一个静止的圆点,于寥廓之中凸显诗意。但我却看到了尘埃。透过白杨树的缝隙,我看到了浮在阳光里的尘埃。如同生命的沉重一样,这浑浊的色彩,让透明的阳光,开始呈现某种底色。而我也就明白,我其实是不希望小牛叔的命运跟德华叔的如出一辙的,我也并不愿意用我的文字,去为生命的那种不幸进行祭奠或者哀挽。太多相似的不幸,总会动摇甚至粉碎我们对于生命温情的执着与憧憬。 但事实是,此时,我不可避免的把小牛叔放进了我再次叙事的场景。 小牛叔拿起牛鞭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把父母留下的最后一块瓦卖掉而再也无法生活下去。当他也作为人们不屑的对象时,他并没有像德华叔一样想着女人。尽管他也没有女人,但他却不是憨厚老实的那种人,他不喜欢总在嘴上念叨自己内心的想法。小牛叔的父亲,曾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那种好汉,他可以在奔跑之中跃上同样奔跑着的马匹的背上,可以制半夜凉初透服在打谷场上撒野的一头桀骜不驯的公牛。村庄因为他的存在而一度风光无限。因为父亲的光芒,小牛叔也曾享受了不少的风光,据与他同龄的三叔介绍,他曾经是村里第一个穿白衬衣和皮鞋的人,是同龄人中第一个恋爱的人,他甚至多次组织和带领村里人跟邻村打过许多漂亮的架,总之他曾经是村里人羡慕并尊重的对象。然而当那个结婚的夜晚来临,当前来庆贺的亲戚朋友散去,当他终于发现自己也像德华叔一样患了男人最不应该患的病后,当他趁着夜色把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女人送回娘家后,他的生命与生活就开始发生了逆转,这种逆转在父母相继去世后更加明显和突出。他开始变卖家产,从家具开始,一直发展到拆掉房子上的每一根木头和砖瓦。他也开始消沉。他很少说话。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他从来不谈女人,女人似乎与他隔着千里万里。尽管村里人都知道他是因为女人而颓废,但却没有谁像对待德华叔那样跟他提起过女人。女人的话题,在小牛叔这儿,完全成了一种忌讳。但当我想起小牛叔的时候,当我看见那些在秋天的原野上奔跑的牛群时,我还是不期然的就想起了女人。我想,当他挥舞着牛鞭的时候,他一定是强迫自己把女人这个词深深地埋葬了。埋葬对他而言,或许便是最好的语言和面对荒芜与悲凉的最好姿态? 而我,当我躺在秋天的原野上,当那些奔跑的牛群,再一次突破我的视线时,我究竟想说什么?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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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话题
1. 令人向往的灯 小时镇子上的人家不多,镇子自然就小,等到西山的太阳一卡山,镇子倏地暗了下来,大人小孩们蜷缩到屋子里,等待着黑夜的荏临。直到现在我还认为那时昼短夜长。其实这只是一种错觉,四季更替,寒来暑往,是自然规律,哪能尽是白天短夜间长呢?一过夏至,爷爷就说:日子难捱了,冬至长夏至短嘛!说话时,他那古旧的脸上皱纹又深了些许。 那时日子过得紧,全镇子的人家点的都是煤油灯,灯的光线很暗,黄豆粒大小火苗忽明忽暗一跳一跳,分明是在抓挠着人的心,家家户户的窗子都要走得很近才能看到微弱的灯光,像鬼火,好怕人。大人们劳累了一天,肚子里填了些饭菜就来了困意,况且那煤油要凭票购买,父亲是舍不得点灯熬油的,屁大功夫开始轰着我们上炕睡觉。吹灭油灯,屋里顿时充满了黑暗,父亲头一挨枕头就鼾声大作,我躺在炕上怎么也睡不着,强闭着眼睛,眼皮还在跳动着煤油灯光,唉,那难捱的黑夜. “晚上喝菜汤,半夜尿泼长。”到了半夜,常常被尿憋醒,左边翻下身,再右边骨碌下,还是不顶用,再不撒尿怕尿炕,那样会挨大人的耳光。无奈只好摸黑去屋外找尿桶,尿到一半,哗哗的撒尿声惊动了邻居家的狗,那败类的狗突然吠了几声,吓得我头发根发炸,憋回那一半尿,把着小鸡鸡向屋跑,不小心被门槛拌了一跤,父亲半睡半醒地骂到,你他妈的在闹鬼呐! 大一些时,家里来了两个腰间系着大宽腰带的人,腰带上别着钳子和镙丝刀子等工具,神气十足。后来才知道他们是电工,是当时很时髦的工种.青年人一看到谁别着”三大件”就眼红,做梦都想着长大也当一个别着三大件的电工。他俩在我家砸墙拉线,说是安装电灯.我们一家人都懵懂了.果然未过几日,我家天堋上的灯泡真的亮了起来.我们全家人乐疯了.全镇子的人都惊喜万分.整个镇子的夜里真的亮了许多.爷爷唠叨个不停:人真是妖精,人真是妖精,那么个玻璃球,就能整出亮来! 从此电灯闯进了我的生活,闯进了全镇子的每户人家。小孩夜里出去尿东篱把酒黄昏后尿,只需拉一下开关,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找尿桶,免去尿了一半向屋跑之苦。电灯实在是给予我们太多的恩泽,大人小孩的心也都亮了起来,那时镇子上可能没有几个人晓得电灯的神奇,更不晓得爱迪生是何许人也。有些人家过年时把电灯拉到屋外,哗,满院子一下子变得贼亮,我们哥几个就可以不再憋在屋里,去院子里一个一个地放着小鞭儿。以后的岁月里,一到冬天就盼着过年,盼着在屋外的光明里放小鞭儿,这一盼就要盼上两三个月。是电灯帮助我们度过那艰苦的岁月,那场景,那时光,那想往灯光的岁月早已在我心中定格。 2:灯的谎言 我怀着对灯的感激,崇圣,从小到大一路走来。脑子里一直在嘀咕:如果盘古开天以前有人在地球上生存,那将是何等的恐惧,如果没有爱迪生发明电灯,现在人们的生活该是何等的压抑。其实我错了,灯也不一定尽善尽美,有时它更像一个道具,在它的遮掩下也会有腌za 之物,有时也会上演灯下黑的闹剧。灯是会撒谎的。 在城市的笼子里游食的我已愈加稔熟灯光,家里有灯光,马路上有灯光,夜幕下的霓虹灯更是使人目夺心摇,避之而不及。整个城市在霓虹的笼罩之下,只要你随便地那么一抬头,五色霓虹管就会闪烁着充斥着你的眼目,那灯光没有温暖,有的是一种商业性的冷艳,夜薄雾浓云愁永昼总会,歌舞厅,娱乐城,构造了这座城市夜幕下的繁华,高大建筑物的前脸由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编织成一张美丽而诱人的蜘蛛网。网与网之间交相辉映,流光溢彩,灯光在告诉你:这里是你销魂的极乐世界,金色大门两侧直立着两个俊朗的门童保安,让你不能也无法不产生一种安全感。钻吧,钻进这张曼妙无穷的网吧。 建筑物里面的昏暗与外面的辉煌形成强大的反差.除了门口收银台那盏用以点钞的灯明亮外,细长的甬道形成一条黑色的通幽.甬道的两侧是菊花间,桃花间,杏花间等众多的百花间,门口大多都挂着“请勿打扰”的长形牌子。甬道的尽头是一个大厅,大厅里人影绰绰,进出如织,大厅的中间是一个用不绣钢管围着的大方场地,里面坐着红唇靓女,简直是一个“小姐”供应站。在昏暗的灯光下,小姐们用那硕大,半裸的前胸给客人输送着色相的特写镜头,用以”激活”客人细胞内所有骚动的内核。供应站里的小姐一个个被领出大厅,小姐在昏暗的甬道里揽着客人,宛如一对情侣。小姐们的下贱、狡诈和阴险在这幽暗的灯光下彰显得淋漓尽致,她们使出浑身解数,骚首弄姿,窜摸着客人的敏感部位,还未走到包间,客人早已欲望膨胀,下身黏湿.而坐在幽暗角落里的老板看到这一切,便露出了贪婪、狡黠的笑容。待小姐被领进“请勿打扰”的百花间,灯光就可尽情的明亮,情欲可以尽情的放纵,在这里,灯光可以明目仗胆地亲视灯下的云雨,可以亲闻莺声牛喘,明亮的包房里没有秘密,直至小姐的纹胸和丝质的三角内裤。客人在满足着他们热浪似的欲望,而小姐妩媚呢喃,宽衣解带,将自己丰满的胴体横陈于灯光之下。 灯光是这一切的见证者,它练达,它老成,它只向人们倾诉繁华与耀眼,而从不提及霓虹灯下的罪恶。 在颜色遍地,芬芳满天的城市,灯光有时是会撒谎的。 我这样想着。 3、灯的力量 掰开揉碎了说,灯光是恩惠于人类的。 荒郊野外,夜幕如墨,疲惫的你一下子迷失了方向,忽地看见远处或更远处有那么一点点灯光,你一定砰然心动,顿生希望,那微弱的亮点已不是灯光,而是希望。 一次,几个朋友约我去镇子外抓蛤蟆,春天的雨夜正是抓蛤蟆的好时机,蛤蟆也正鲜正肥。不匪的收获使我乐不思蜀,一不经意便找不到了同伴,我喊破了嗓子,却听不到一点回音。我无心再去抓蛤蟆,要紧的是要找到回家的路。夜幕墨一样的黑,不见月亮,不见星光,我颠颠踬踬在林子里乱撞,眼前的每一棵树都是魔鬼,都是幽灵,它们都在抓挠着我的心。蓦地,一点微弱的光亮映入我的眼帘,前面隐现出一个破旧的小屋。小屋孤零零地兀立在林子的尽头,冷汗已浸满了我的前额,以为自己走到了另一个世界,我揉了揉眼睛,用力捏了下鼻子,有痛感,手上袋子里的蛤蟆还在蠕动,我确信自己还活着,断定前方确实是灯光。我顿生希望,那微弱的亮点在这如墨的夜里好亲切,好温暖,像温暖的家。那亮点已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灯光,它在此时此刻已升华成为一束希望。我不顾一切地向前摸去,一束从看山老屋里透出的微弱的煤油灯光。 那灯光从我的眼睛一直亮到心里,我的浑身都充满了光明,疲惫早已无影无踪。我急忙推开门,油灯下一位年迈的老者瞅了我一眼,说:“小伙子,是抓蛤蟆迷了路吧?不要怕,蛤蟆是因迷了路才跳进你的口袋子里的。而你因迷了路才摸进了我这个看山的小屋,对吧?”老人又不紧不慢地说:“我老了,帮不了你什么忙,只要你放了蛤蟆,那些生灵会指引你走出林子的。”我汗颜至极,立即出门放了那些蜷缩在袋子里的蛤蟆。这些小东西欢蹦乱跳地钻进草丛,我回过头来望着老人,想问他怎么出去?老人微笑着对我挥挥手说:“向前走吧,孩子,就要到家了。”不敢多语的我告别了看山老人,向山下摸去,刚走出不远,果真找到了一条通往镇子的山路。走出好远,我才敢回头望了望那个看山小屋。那小屋的灯光愈加明亮,照亮了整个山岗,整个山林。 那灯光照亮了我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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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河流不死
我在河边行走,河水无声地流。我在河边行走,一群白色的蚕鲦在河面翩翩起舞,我听到了水草的呢喃,她们话语的涟漪在不止一种植物的心头荡漾,莲花娇羞地掩面而笑。我还看到,一队青蛙义无返顾地钻入水底,一场人烟之外的集体婚礼,他们的岸上,另一队老态龙钟的白蚁,在举行盛装舞会。我在河边行走,一只鸭子寂寞如花,游过乌龟的眼,游过隐居的水蛇的门口,游过沧桑,却迟迟不愿上岸。我在河边行走,走在古柳的阴影里眺望天空的光明。我触摸到了那些隐藏在民谣背后的寂静,它在我一个人的河面涂涂抹抹,夕阳下的鹅和水牛也在练习沉默。我听到了秋风把另一条河吹进了我的村庄,听到了我童年时的捣衣声,和一对情侣明明灭灭的喁喁私语。 我不是没有爱情。那时我七岁。河边的我的小学。一座荒凉的祠堂。鸡鸭成群,或绅士般地漫步,或泼妇般地叫骂。既有男孩,更有女孩。我开始识字。我开始有了爱情。老师总是课上得半半拉拉的,被师娘喊回家割稻。所以,留下了他七岁的女儿小芳,我们手拉着手,我们在河边行走。我在河边行走,用树枝在水面画我小小的爱人的影象。一阵风过,我虚幻的爱人便无影无踪。一阵风过,河水把我爱人的颜色已经涂改得面目全非。 我在河边行走。我在河边不停地行走,看到了那么多以前没有见到过的事情。四月的道路愁肠百结,放牛的老汉爬下温暖的牛背,提着一杆牛鞭,去寻找水边的爱情。我的小芳蹲在河边的青石板上,洗着自己乌黑亮丽的秀发,多么像我许多年后的新娘。夕阳在天,一个少瑞脑消金兽妇在收割后的稻田里拾着稻穗,夕阳镀亮了她内心柔软的春潮带雨般的梦想。我不停地行走,看到了在水面流浪的一只鸳鸯。我用竹竿把她捞上岸来。她不哭不笑。她羞涩的目光压倒了水草成片的欲望,也粉碎了我昙花一现的杀机。我又把她放回河中。在我转身的刹那,她的身边又多了另外一只鸳鸯,应该是她的老伴吧。他们一边窃窃私语,一边向水草更青处漫溯。他们是要去寻自己的梦吗?他们会收获今晚的星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一生吗?我多想喊一嗓子,问一问他们,可我一声也没有喊出来。 十八年后,我还是没有喊出声音来。我在河边行走,我赶赴小芳的婚礼,新郎不是我。我的脚下一片泥泞。我的身上一片泥泞。我忽然明白,无力到达的地方太多啦,脚在疼痛。我还在河边行走。小芳涕泪涟涟,硬塞给我一包东西,便没了踪影。秋风起了。秋风起了。泥水打湿了小芳为我编织的毛衣。天好冷。我好冷。小芳呀,你把毛衣都给了我,你不冷吗?一个踉跄,我摔倒在河边谁挖的陷阱里。我浑身疼痛。我多么需要一些温暖和慰藉呀!我在河边行走,于是,我的天空不断地亮了又黑了。于是,黑暗又到别的天亮的地方去了。 我在河边行走。我的身边汩汩流淌的,始终是这条不死的河流。我在河边且听风吟,我的妻子如期而至。我在河边且歌且舞,我的孩子如期而至。妻子没有嫌弃我的那些皱纹和创伤,旧的和新的。我和孩子共同栽下的银杏树,也在天天向上。 可我依旧喜欢独处。依旧喜欢黑暗和寂寞。我的夜晚密不透风。没有人能够走进我的梦境。我在这里。我始终在这里。我在自我之城里,不厌其烦地打捞我的安慰和苦痛。却只有一个人,一个愁肠百结的家伙,不止一次,拍着我的肩膀,要我跟他走。他的旗帜上写着孤独,他的前方是一个寂寥,寂寥又悠长的雨巷。我们这些人,我们这些无主的马匹。他喃喃自语到。没过多久,他的声音,他的背影,就像一滴泪水,在我的夜晚不翼而飞。我忽然想哭。我忽然想紧紧抓住他的一只手,左手或者右手。我把自己抓的生疼。我这才知道,我们其实就是一个人。他是我的来生。我是他的今世。 河水还在流走那么多的我,和我们。河面上漂流着我的头发,我的呓语,和我们无望的爱,无尽的怨。我们力量再大,也无力改变。我们在白天,也在夜晚,惊悸地战栗。谁仍然在河的上游一声叹息,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我在河边行走,始终低着头。风乍起,我余温犹存。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母亲。我的远在村庄的母亲。我多么想把自己打包寄给她。否则的话,河水迟早会把我流光的呀! 现在,我要说说我母亲的故事。母亲,你的感冒好了吗?你现在还咳嗽吗?我不止一次地见过母亲,骨瘦如柴的母亲,满头飘霜的母亲。那个晚上,我和女友在母亲的床上做完爱,极度疲惫的我沉沉入睡,手里夹着的烟头把被褥烧着了。天早已黑透。冲天的火光把夜晚烧出好大的一个窟窿。也把我和女友烧的目瞪口呆。但很快,我便清醒过来。我拿起水桶冲进河里提水救火。为了抢救母亲缝在被褥里的银手镯和存折,和女友放在床头的《美学概论》,手机以及坤包,我本来就稀疏的头发被烧的精光,我的双手也被火燎起了一个个水疱。不一会儿,在邻居家歇息的母亲一言不发地站在我面前。她从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垫被下面拿出一本《圣经》。她甚至忘了批评我,只是让父亲抱来两捆稻草,又拿出缀满补丁的床单,和被子,打好地铺以后,说,睡吧,孩子。然后,又披着一肩的夜色,到邻居家借宿去了。许多年过去啦。在我的再三劝说下,母亲搬到了城里赁屋居住。一天黄昏,我到母亲那里吃晚饭,发现母亲不在家。问父亲,这才知道母亲到河湾里洗衣服去了。我说,怎么不用洗衣机,不用自来水?父亲说,在河里洗,不是可以节约水费,和电费吗?我赶紧向河边走去。母亲提着半篮子衣服颤颤悠悠走过来。我接过衣服,埋怨道,妈,你怎么这样子呢?母亲没有说话,只是跟在我身后,吃力地向前走着。 我在河边行走。几个妇人还在河边行走。她们枯萎的双乳,瘦弱的腰肢,在夜色中还在一点点流失。她们生来并非如此。我见过肤若柔胰的她们,我见过风韵犹存的她们,我正在拜读的,是老态龙钟的她们。每次走过她们在河边一字排开的暂住地时,我都会有意无意地向里张望。我有时能看见她们。更多的时候,我则看不见她们。她们在屋里恋爱吗?她们在屋里祈祷吗?她们在屋里被阳光或者时光一点点带走吗? 当夕阳默默地焚烧完一只水牛的情欲后,我忽然听到一户人家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啕声。那正是小芳的家。早已从老家跑到城里来打工的小芳的家。我心里一怔,这是怎么回事?当我再度跨进这个跟贫民窟没有两样的出租屋时,我知道,死神来了。是死神这家伙,把我爱过的小芳带走了。曾经美丽的小芳,到底不是病魔的对手。这个才四十岁的少瑞脑消金兽妇,刚才还芬芳四溢,现在却已面如死灰。她的身边除了她的丈夫以外,便是成群的鸡鸭唱着哀哀的歌。她在上海和广东打工的一双儿女,一个也不在身旁。 我想哭。却没有哭。一只浑身湿淋淋的老鹅,兴许刚从河里赶上来。径自走到小芳的跟前,紧紧地咬住她的裤管不放。男人把鹅赶走了,把鸡鸭赶走了。屋子里只剩下了他的亡妻,和未亡的他,失语的我。大捆大捆的寂寞鱼贯而入,大团大团的阳光鱼贯而入。我看到她,这个妇人,正缓慢地,坚定地向我们头顶上的天空飘去。那是她的灵魂吗?而医生抬走且很快就要被烧成骨灰的,又是她的什么?那时,我表情凝滞。我想,我该走了。当我再度在河边行走的时候,那么多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正陆陆续续地朝死者的屋子走来。而这里,正是通往下一个春天的必经之路。 我在河边行走。我背对着所有的别人。我拣起一根树枝,在河面上写字。字迹越来越模糊。我在河中的倒影越来越模糊。其实,根本就没有字。根本就没有小芳吗?根本就没有爱吗?甚至根本就没有我吗? 谁也没有用鞭子抽打我。我感到疼痛。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然后,母亲来了。母亲端着一大碗煮熟的南瓜走到我身边。她空出一只手摸我的额头看我是否发烧。我一下子把她推到一边。南瓜有的落在河边,有的掉进水里。差点跌进河里的母亲一把拽住我,就要弯腰去捡。我紧紧抱住母亲。我忽然就听到了母亲的呢喃低语。我忽然就闻到了母亲身上那渐行渐远的芬芳。 我在河边行走。妻子从背后捂住了我的眼睛。妻子要我猜猜她是谁。那是一个秋鱼绵绵的黄昏。那时,妻子还是一个花一样的少女,还不是我的妻子。一朵迷途的蒲公英,把她引领到了面容憔悴的我身边。她身体内的火焰没有被秋雨熄灭,却把我燃烧得热血沸腾。我紧紧抱住这棵会思想的芦苇舞蹈。我紧紧抱住我内心的快乐的幻象舞蹈。舞蹈。两个人的舞会。二十年的舞会。我在河边行走。我的快乐越来越少。河水就这样不露痕迹地流走了许多花朵的青春,也流走了我曾经层出不穷的快乐。 我在河边行走。我只是踮起脚尖,便看见了河流更遥远的源头。在五千年前。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便流过了我。又流出了我。河水里漂满了汗水,泪水,血水,和死者弯曲的倒影。那个崭新的倒影多么像小芳。前天她在河里洗脚。昨天她在河边放歌。今天她在一点一点沉入水底。她已不会哭。她已不会笑。我只是偶尔用她的泪水来擦洗我的伤口。 我越来越喜欢离家出走。我越来越喜欢独自行走在这秋虫唧唧的河边。这是一条不死的河流呀,她从我的村庄流来,经历了淤泥的堵塞,时间的谋杀,仍在无声地流着,流进我的血管,你的血管,和我们的血管。我拾起两枚鹅卵石。我让它们相互击打,它不喊疼痛;我把它们放在胸前,它不说感谢。后来我把它们弃置在河边。它们是石头。它们无语千秋。许多年前,它们也是石头吗?它们会不会是小芳或者谁的眼睛? 现在,我在河边行走。太阳已经落下。我看到了一颗星星在亮着。我还看到了另外一颗星星,也在亮着。水罐已经在柳树下破碎。人们已经哼着自制的歌谣回家。在河对岸窥探的人也已经幽暗不清。然而夜色却没有带来宁静。我知道,这就是爱。这是带着它自身的神话的爱,带着它自身的无用的小小魔法的爱。 夜色无边。夜色使我瞎了,使我一无所知。然而,我看见的道路却更多。我看见的人却更多。 我看见你们。你们就是我的音乐。我的天空。我的天使。我的天堂。是上帝向我死去的双眼显示的,那么无限那么亲切的无穷无尽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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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 远方
黄昏如期来临。 草叶和花瓣,蝶翅和云翳,从橘黄的晚风中飘过。如果仔细看,还可以发现蒲公英的伞盖,绕着布满皱纹的老墙,旋转,飘舞,然后渐飞渐远…… 这是留存在记忆中的一个场景。很早很早之前,幽暗的小窗背后,停留着少年的一双清纯幼稚的眼睛。当那些忧伤的景物从目光中匆匆闪现,不留痕迹地消失在黑夜的边际,少年便想到了远方。远方在哪里呢?一朵白云栖息的峰峦,一只蝴蝶落脚的山谷,一片红叶游荡的河岸,都可以称作远方么?仿佛是一个迷乱模糊的梦,梦境深处,就是神秘的远方。远方有蓝缎子一样的河流,有白鸽般闪亮的麦秸朵,有穿越晚风的红蜻蜓和黑乌鸦。 少年的心事被远方牵扯着。 我第一次离家走向远方时只有十五岁。那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远方,从故乡出发,翻越几座山峰就能望见那里的村庄与土地—一个叫花寨子的地方。在我少年的想象中,那个古老的镇子应该就在天的尽头,很苍茫,也很辽远。听老辈人说,一百年前,花寨子盛产鸦片,每年五月,灿烂的罂粟花云霞般覆盖着广阔的土地,就连河水中、湖泊里都漂浮着血色罂粟花瓣。我来到花寨子,这里的罂粟花早成了孤魂野鬼,美丽妖媚的姿容消失得无影无踪。站在镇子东面的山坡上,我看到的是向日葵,硕大的头颅在向晚的秋风中摇曳,金黄如孤独的灯盏。田地里的庄稼已经收割完备,早霜落在了草垛上,落在了白杨树的梢头,落在了河谷的荒草间,恍若剑刃的碎片跌落于岁月,有一种刻骨铭心的荒寒和落寞。 花寨子中学是我就读的第一所高中,学校依山傍水,山上的云朵每天都会从校舍的园墙边飘过,洒落几滴细雨之后,从容不迫地消隐于茫茫的原野。墙角的苔藓和狗牙花疯长着,阴绿,幽暗,苍碧,冷艳,仿佛是伸开了一方久病未愈的舌苔。校园里除了读书声之外,剩下的只有乌鸦的聒噪。那个秋季,成群的红嘴鸦从祁连山那边的荒原中飞来,雪片般纷纷扬扬地落在校园中,唱歌,跳舞,啄拾蛆虫蚂蚁。它们发出的声音怪诞诡异,像身穿黑袍的巫师念叨咒语。在我的记忆里,唯有校墙西侧的那条小河是明亮的,无波无浪的水,缓缓向前流淌,笑靥似的涟漪总是纠缠着半边青黛半边橙黄的叶子,向河岸靠近。并不宽敞的河滩里,芦苇挑着细长的穗子在风中摇摆,漫天皆是芦花,飞过身边的时候,会留下一道道莹白的弧线。每逢礼拜六下午,我跟几个同学就沿着河岸,一直向北走去。进入我们视野的是废弃的水磨坊、古旧的庙宇、长满野草的坟场、乱石间嚎叫的狐狸、蹲倨在岩石上秃鹫……有一回,我们竟然在芦苇丛中碰到了一对情人,从稀疏的苇叶中,只能隐约看见男人的后背和女人纷乱的头发。那时的我们尚年轻懵懂,不谙男女之事,惊慌中,不知谁大喊了一声,刹那间,那个男人就一骨碌翻起身跑了,那女人则呆呆地坐着,有幽怨而羞赧的眼神打量着我们。我发现她的衣襟还没有完全掩好,露出的胸脯间,是两个白暄暄的乳房。我记住了那一幕,而印象最深的却是女子的红衬衫,被风吹拂起来,有着火焰般的颜色和疼痛。多年后,只要闭上眼,那团火焰就在我的脑海里燃烧,升腾,不断地灼烤着每一根神经。 1980年,我从花寨子中学转入县城一中读高二。又一次走向远方,内心搀杂着激动与迷茫。高半夜凉初透考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功课十分紧张,而我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县城的黄昏灯火灿烂,人声鼎沸,充满了喧嚣和热闹,可我从来没有歌厅、电影院等娱乐场合。没有自习的夜晚,常常独自走出学校,登上城外的烽火台,眺望远处的雪山与戈壁。陇海铁路穿过县城,火车在此地只停留十分钟时间,就又隆隆地驶出小站,很快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坐在那个古老的烽燧上,我能清楚地看到车厢里走来走去的旅客,但只是一个瞬间,火车便离我远去,留下车未的灯在黑暗中飞速游弋,宛若狼眼。对于人来说,一旦乘上火车,就意味着要奔向远方,可那些旅客的远方究竟在何方何地,我始终不得而知。 也就是那一年,在离县城不远的古长城脚下,当地农民挖出了一具干尸。是初冬的早晨,天下着零星小雪。我去现场的时候,那里已经围满了人。很逼仄的土坑里,有几个考古工作者在不停地忙碌,他们的头上落着雪花,像罩了一层白白的银箔。大概是十二时左右,干尸被清理了出来。是女尸,身上还裹着薄薄的丝绸,肉体已经腐朽,但丝绸依然完好,经线与纬线之间分明有细碎的金色斑点。下身骨架裸露在外面,腿夹中的阴有暗香盈袖毛炭化成黑色的尘埃,犹如木柴燃烧后留下的灰烬。左耳上的玉制耳环斜依着臂膀,温润的绿色依旧发着光亮,远离了羊脂般的肌肤,远离了体温和气息,美玉只能沉默无语。根据考古专家推测,死者应该是江南的女子,是随夫征战塞漠,还是远嫁边陲豪门,已成为千古之谜。而让我迷惑的是,在那遥远的年代,一个江南女子是以怎样的方式抵达朔漠边关?想象中,江南的日子总离不开烟雨浸润,桃红柳绿的背景里,点缀着村姑野妇的影子。也许在某个黄昏,水气氤氲的蓝月亮下,她们中的一个人正坐在雕花窗前绣花描红,突然地就有了淡淡的愁怨,也突然就想起了戍边守关的夫君,于是便偷偷地出发了,骑一匹瘦马,摇摇摆摆地踏上了风烟弥漫的关山路……远方,还是远方,在她的梦里,远方暗淡了雨打芭蕉的惆怅,秋风落日、黄沙白草的漠野上,是夫君隐隐约约的身影…… 江南女子葬身塞外,魂断关河。两千年后,我登上了去往南方的列车。杭州。苏州。南京。高邮。无锡。绍兴。一个月的时间内,我几乎走遍了江南的古城名镇,远方的黄莺杜鹃,日日在耳边萦绕。潮湿、粘稠的雨雾裹胁着我的灵魂。小桥流水,曲菏迎风,高柳乱蝉,暮山横翠,所有的风景都是旖旎风华中的温软和甜腻。我梦牵魂绕的江南,没有雪,没有丑陋狰狞的石头,没有黝黑硬朗的山冈,没有空旷、寂寞和辽远。走进那些所谓园林的宅地建筑,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躲开那些婉转繁复的事物,生怕疏影横斜的梅花和丁香,冷不丁送来令人骨头发颤的吴侬软语。艳丽,秀媚,如梦如幻的江南,并不是我想要寻觅的远方。 我依然深爱着北方。北方的天空幽蓝深邃,风吹过来,那种忧伤的蓝色会在灵魂中激起一层层涟漪。还有雪山和荒原,老河与废墟,总能在黎明或午夜翻涌出一中神秘的气息,笼罩着我的身心。多年过去后,我还记得家乡的那个黑土堡子,老一辈人说,当年霍去病在这里跟匈奴作战,夯土筑墙,修建了高大巍峨的堡垒。我走进去,堡垒上早已不见了烽火狼烟,四周的围墙剥落塌陷,芨芨草在风中摇曳,似乎是弹拨一曲地老天荒的歌谣。阳光下,斑斑苔痕苍碧幽绿,像暗色调的锦绣,璀璨腐朽。登上古堡的顶端,举目四望,到处是碎瓦残片,乱石嶙峋。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感到北方的岁月是黑色的,它隐匿于浩荡的天风之中,坚硬,苍凉,混沌,迷茫,年年岁岁的轮回,把壮美和悲凉,把崇高与卑微,一一刻写于苍茫大地。 2000年,我的父亲离开了人世,按照他的遗愿,我们将他安葬到了黑土堡子下面。父亲一辈子生活在山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古堡的老墙上眺望远方。他心目中的远方仅仅是祁连山,以及山上的苍崖云树、岩羊和狐狸。埋葬父亲的时节,适逢初冬,天下着雪,棺材入土后,纷扬的雪片正好落进墓穴,我不知道,那些白蝴蝶般的雪花,能不能把父亲的灵魂带向更远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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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多版本事件和它的残缺后记
事件发生的时候,他的腿已近痊愈。而她的丈夫刚刚入院不到半月。 事件的起因是几天前的一个深夜他小解时的奇遇。他经常半夜小解。可那天他很“偶然”地撞见她断掉了腿和手臂的丈夫趁着夜色悄悄睡到了她的小床上。被一阵接一阵轻柔的呻吟和喘息声惊醒时,他还不明就里,等他看清他比邻的床头那张窄小的陪护床上高高耸起的被子规律起伏的波浪时,他的尿意猛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消息在天亮以后病毒一样复制和蔓延,很快就弥散到整个病区的每个角落,没有一个人幸免。 她和丈夫都知道罪魁祸首是他,却拿他没有办法。照常住在一个病房里,开些或荤或素的玩笑。他的荤玩笑很多,不管什么事情,他总可以找到恰当的方式,顺利地引到他热衷的话题上。她照样鼓着两只分不清是兴奋还是惊奇的大眼,东倒西歪地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给她丈夫换药,他在一旁看着,津津有味地说话,说着说着,就把我和她活生生地绑在了一块儿。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可在她东倒西歪、不置可否的笑声里,我的脸突地烫了起来。而他却在一旁迎和着她,肆无忌惮地大笑。 他的病历上清楚地写着:男,38岁,已婚。可在那之前和以后将近三个月时间里,我从没听他提到过他的妻子和他理应有的孩子。他入院以后,一直由一个专门请来的护工照顾。他给出了我见过的最高价钱,每天50元。开始时一次预付了一个月,其余的,他说出院时一起结算,反正不是他自己掏腰包,有老板。可我同样没见过他传说中的老板。 事情发生的导火索便是钱。那天闲着无事,他们约了两个病友打扑克,她丈夫输了给钱的时候,没有零钞,就从兜里掏出了一叠百元面值的钱。他也是参与者之一。看到他有那么多钱,他就不满起来。此前他好几次向她和她丈夫借钱,得到的都是同样一个回答,现在谎言被她丈夫自己不经意揭穿。他知道自己受骗了,他用双手表达了他的不满:他先是腾一下站了起来,伸出左手(也可能是右手),一把扯下嘴里含着的烟蒂,恶狠狠地往身后掷去,然后一只手揪住她丈夫的头发,不停地朝她丈夫的头部、脸上和他可以勾着的地方挥舞着另一只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哪里去找你这样的道理?她鼓着她的大眼,据理力争,针锋相对。见他居然动手,就又挺起她鼓鼓的前胸向他猛扑过去。 一场争斗就这样不可避免地发生。 接下来的事情有多个不同的版本。这些版本分别从她和他、以及少数几个旁观者口中说出。其余的人则保持缄默。如果不是因为她和他都把我当成了倾诉对象,我想我也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把自己归入拥有大多数人的那个阵营。但从她和他在第二天早上,先后把我堵在医院大门和办公室门口的那一刻起,我的角色便在不经意间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她和他各执一词,但这丝毫不影响我把她和他的叙述与少数几个旁观者的叙述相结合,这样一来,事件的脉络就变得清晰而简单起来—— 她把自己圆鼓鼓的前胸撞向他,他的双手就离开了她丈夫的头,飞快地伸向了她胸前那两座小山峰。一声高亢的叫人分辨不清到底是痛苦还是兴奋的女高音随即在她的口腔里炸响。在她高亢的叫声吸引来的人们不知所以的目光里,几个牌友上前拉住了他的手,七手八脚将他拽出了病房。后来的细节因为夜色的掩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也是她和他、以及少数旁人的叙述给人感觉分歧最大的疑点;众口一词因而可以肯定的事实是,在医院大门旁的草坪上,他正绘声绘色地向病友描述自己刚才的壮举,和他的双手接触到她胸前那两座小山峰时的特别感觉,她出现了,他受到了突然出现的她的攻击,猝不及防——他很是凄厉地叫了起来;还有就是他皱巴巴的短裤——第二天早上,在办公室门口,他的腋下夹着刚刚丢掉不到十天的拐杖,高翘着几近愈合的腿,伸手扯住皱巴巴的裤腿,在他的男性器官对应的部位,两条缝线交叉的地方,张着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明显久未换洗的内裤遮蔽着的那块不规则突起,在他双手的帮助下,一览无余。像一个病情严重的“露阴癖”患者。根本的不同在于,他似乎很清楚不该这样做,至少不该选择这样的时间和地点,还配合着明显是经过精心设计和加工的台词:“大家看一下,这像是结了婚的女人干的事情吗?”所以,只是露了那么很短暂的一小会儿,他就迅速把自己收拾了起来。 而在他展示他短裤上的裂口露出他皱巴巴的内裤不到半个小时前,她将我堵在医院门口。她说到她丈夫的头,说到X光和CT检查。她的言谈平静,而且有理有节,与他后来的举止形成强烈的反差。稍后,在她的坚持下,她丈夫极不情愿地掏出了那叠百元大钞,拿出其中一部分来用在了她要求的那些可有可无的检查上。除此而外,她和他一样,他们好像约好了似的,对昨晚的事保持着惊人的一致——闭口不谈。 我预期和反复浮想的场景未能出现——我以为她或者他,他们当中的一个,最起码会向我要求调换一下床位,可是没有——心底隐隐的失望让我的浮想更加泛滥更加广阔——是什么使得他们如此“同病相怜”?那以后的第三天下午,我甚至见到他把自己临时的餐桌和她与她丈夫搬到了一起。他荤素夹杂的玩笑,照例不时在她的口腔里制造出一连串忘情的笑声,间或还有碗筷快速接触和碗碗相撞发出的声音。他们就那么相安无事地在那间病房里住了下去。一起在住院部轰动一时的非医疗事件就这样无疾而终。 他是一个月后离开的。和当初那起事件发生时一样,他的突然离开在住院部引起了不大不小的震动。那之前的一天,我还给他几近痊愈的腿搞过治疗,他当时和我提到了钱的事,他有多少次向我提到钱,我已经不记得了,他说他是他老板负责的,他的老板已经把钱送到了来这里的路上,很快就到。他每次提到钱时总是这么说,他千篇一律的结束语现在我可以一字不落地背诵下来。他反复和我说同样的话,是因为他害怕我停止对他的伤腿实施的治疗——他不知道,在他之前,我曾有若干次为那些穷得每天只能吃清水煮白菜的患者减免了大部分费用,我想即便他知道这些,也改变不了他一次次向我提到他传说一样存在的老板,和总是在遥迢路上走着的钱——他已经欠下了近两个月的床位费和治疗费——他有他的原则,我也有我的原则。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晚上值班护佳节又重阳士例行夜间寻视病房时发现,他的床铺空了。摁下通话键的那一刻,我的心骤然间一片空虚,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他选定的这种特别的方式。 消息不胫而走。他留在住院部的一切随即一一呈现:在向她丈夫动手之前,他很早就开始向病友们借钱,少的二十或三十,多的一百或两百,整个病区,除了她和她丈夫,没有一个人例外。包括他专门请来的陪护,他当初的许诺自然成了泡影。他所使用的伎俩,就是不断提起他只传说一样存在的老板…… 还有两点背景必须交代。作为事件的俩主角之一,事件发生的时候,是她第一次到医院看望她丈夫,后来她又断续在病房出现过,两次或者三次,具体我也已记不太清了;还有就是她少言寡语的丈夫,一个两眼有些不太对称的汉子,为了她和两个他们的孩子,一直在煤窑里挖煤,很长时间才回一次家,他的手臂和腿就是在煤窑里被煤车撞断的——在他私自离开后不到一个月,她丈夫拖着远未愈合的手臂和腿特意回了一趟家,回到病区就向我提出了出院请求,原因很简单:她没和他打一下招呼,就撇下两个孩子,偷偷跑了,不知道跑到了哪里……配合着他脸上无声涌动的泪,这样简单明了的理由,便有了无上的摧毁力。我清晰地听到心底某个地方,轰隆隆垮塌的声响…… 我至今依然无法在他和她的先后离开之间找到有机的联系。谁都不能排除两者毫无关联的可能。作为一起事件的后记,这无疑是残缺和不完整的,但这就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不管它是否残缺——谁也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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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一个叫真的人
真真的有些累了。 真躺在一张有着浓浓体味的床上,数着窗玻璃上密密麻麻的苍蝇屎。那都是陈年老屎了。现在是冬天,雪纷纷地下着。一碗面条冷了又热,热了又冷。还有茶缸里的水,在炉子上消耗着苍白的时光。 真觉得很奇怪,这个冬天为什么不冷? 儿子从姑妈家端来饭菜,真艰难地摇头。几天前勉强喝下半碗粥,真付出的代价是呕吐,说不清颜色的液体岩浆般喷涌。真痛苦地抽搐和挣扎。 真就这么熬着。在冷寂暗寞的床上。 叫真的人,是我爷爷的儿子,我的叔叔。 我爷爷用忠厚和粗糙的爱情,让我奶奶一个接一个,一连生了三个儿子。然后,爷爷很壮实地又让我奶奶怀上了双胞胎,而且是龙凤胎。真就是其中的那条龙。凤自然是我的小姑了。这对龙凤胎却没有个好命,他们用四十年的时间验证了这一点。 小姑一直想嫁个城里人。在这道理想光芒的照耀下,小姑的目光很早就远离了生长着麦子、玉米和野草的土地,巴巴地望着城里的娃子和城里的房子。 小姑先是认识了一个姓吕的城里人。浓眉大眼,个子高挑,不爱说话,就爱亢亢地咳嗽。我奶奶坐在炕上气得直瞪白眼。小姑天真烂漫地在我奶奶面前给吕小伙做了三年的饭;连累着我奶奶瞪了三年的白眼。最后实在瞪困了,我奶奶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操办完后事,奶奶的远远近近的子女都说奶奶是给小姑活活气死的。小姑就坐在门槛上一个劲地哭。 这么说,我后来想,也许是有道理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听说城里人吕小伙家里穷得丁当响,还不如乡下一般的人家,自己又有肺结核。最不可容忍的是,吕小伙每天从水泥厂下班就骑自行车到我奶奶家,也不打个招呼,木桩子似的坐着等我小姑把饭做好端上来。 三年后,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吕小伙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他背着我小姑和别的女人结了婚。小姑知道后,狠狠地哭了一个晚上,然后把执着的红肿的目光继续投向城里。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姑终于和一个城里人结了婚,还有了一套房子。房子虽说比乡下的好不到哪里去,但毕竟在城里,小姑很满意。 城里人姓胡,听说学过炒菜。但我们不大信:一双几天没有洗过的黑手毫不客气地把案板上的菜和肉抓起来往锅里扔。出锅前,拿炒勺挖出一块来尝,“呸!有点咸了。”嘴里的菜和唾沫就一起飞回了锅里。 胡姑夫身上好像沾着些匪气。这是我们一致的感觉。但我小姑爱得不行。我小姑在实现了做个城里人的梦想后,就在共和街上租了个门店,做起了小买卖;她还生了个丫头,胖嘟嘟的一团。 后来,他们又离婚了。原因很简单:我的胡姑夫喝酒赌博,打架闹瑞脑消金兽事,胡来的一塌糊涂,最后输得真成了一条汉子。 生意一落千丈。我小姑带着孩子,在日渐发达的城里艰难度日。 有时候,实在挺不住了,小姑就伏在我娘的怀里失声痛哭:“嫂啊,我的命咋这么苦啊。” 我娘只能摸泪了。 凤在自怜自叹的时候,叫真的那条龙也正蜷缩在乡下卑微地喘息着。 我爷爷兄弟五个。他排行老五。我的四爷爷,我爷爷的四哥,有点精明,有点霸道,还有点文化。他们两家只隔着一道土块砌出的院墙。而在我的记忆中,墙两边的沙枣树和梨树还弯着腰子缠绕在一起。 四爷爷会识字读报,会拨拉算盘珠子,就是不会生儿子。四奶奶一口气生了四个丫头后,就落下了病,再也没有下过地。四爷爷暴跳如雷,在狂吼中发泄着对断后的恐惧和绝望。 我的忠厚的爷爷奶奶望着墙头上缠绕的枝叶和恍惚的秋风,心如刀割。 于是,真一生下来,就被我爷爷过继给了四爷爷。直到今天,我都无法确切地想象但是过继的情景。但从我爹片言只语、闪烁其辞的叙述中,我的脑子里只迸出这样一组词来:隐讳,无奈,慌乱。 在其后一天比一天漫长的日子里,真就在院墙的那边慢慢长大。 膀子越来越结实的真,并没有改变我四爷爷暴躁和绝望的心情。他经常用铁锨和树枝满院子撵着真打。被打急了的真就翻过土墙,哀求我爷爷的庇护。四爷爷就站在墙头上,挥舞着枝条指桑骂槐。我爷爷也就不敢收留真了,含着泪把真呵斥回去。 在我小的还不会爬树的时候,真再生产队里放牛。放牛的真其实还是个半大的小子。他把牛赶到一片开阔的草滩里后,就把我架在他的脖子上,听他吹口哨,讲故事。真偷偷拔下金黄的麦穗,在手掌里揉出麦粒,装进我的打了不定的口袋里,叫我回去让奶奶炒熟了吃。真骑在牛背上,用镰刀为我削了一把木头宝剑,剑把上还拴了红红的长穗。我在院子里剑舞长空的那个晚上,真在墙的那边惨叫着。我听见了木棍折断的声音,也闻到了四爷爷沸腾的酒气。在另一个晚上,我和小姑从地里偷来一小把绿油油的韭菜,奶奶为我们做了一锅飘着韭花和油花的汤面片。奶奶在院子里喊了一声“真”。真用眨眼的功夫酒出现在一锅面片前,用贪婪的目光狠挖锅里的面片。奶奶稠稠地给他舀了一碗,他吃得满头大汗。奶奶背过身去抹着眼睛。 就这样,我和一个叫真的人,在一截土墙的两边,完成着各自长大的岁月。 其实,真懂事以后,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在只冒烟不冒油的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后,真没有吃上一口饭,却挨了四爷爷的一顿毒打。真在棍棒的追赶下,翻过土墙,扑在我奶奶的怀里。真不敢叫娘,只是大声喊着:“婶娘哇,你咋把我给送人了,哇——”真在亲娘的怀里,哭成了一片飘摇的树叶。 我奶奶也忍不住,就抱着真的头大哭起来。 哭天抹地之后,真还是回到了墙的那边,那个注定事他的家的地方。真很无奈地接受着父辈说不清道不明的安排。 后来,我的四爷爷和四奶奶在相隔不远的两个晚上,先后死于一种奇怪的病。他们出嫁了的和待嫁的四个丫头齐刷刷跪在灵前哭丧。真也跟着恸哭。出殡那天,真戴了重孝,为他们送行。 那时候,真刚满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的真,已有了五岁的儿子。儿子的娘叫玲,一个外乡来的女人。玲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回娘家的女人,也不喜欢咋呼。嫁给真后,玲不但几近完美地给真生了个儿子,还和真齐着膀子在地里干那些只有牛、马和男人们干的活儿;家里的猪和鸡也不饿肚子,整天忙着长膘下蛋。远远近近的乡邻都说:“真有福气啊,娶了这么好的婆姨。”真就呵呵地傻笑。 我爷爷和奶奶,站在房顶上边摊晒玉米,边看着真一家子幸福的燕子,心头皱了二十多年的愁容终于展开了。阳光舒坦地晒着每个人的心情。 但是,世事之变,往往在预料之外。 在真的骨子里,潜伏着一种对我四爷爷的仇恨和报复。仇恨是无法消解的,而报复的快感则源于一种心理上的发泄和满足。我的四爷爷没有生养儿子,这在乡下近乎一种家门的耻辱。而真却能让自己的香火延续下去。这是乡下男人从心理上战胜另一个男人最直接、最具杀伤力的办法。真胜利了。光耀门庭的胜利膨胀着真压抑了二十多年的尊严。 胜利了的真,生养了儿子的真,却无可避免地秉承了我四爷爷乖张跋扈的脾性。 客观地说,真在大部分时候十清醒的,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爱自己的女人和儿子,并用浑圆结实的肩膀支撑着一院房子和几亩薄田组成的家业。和别的男人一样,他也喝酒,喝醉了也打老婆。他在醺天的酒气中,摆脱不了我四爷爷对他的毒打喝辱骂的阴影。他需要发泄。只是,他错误地把玲当成了发泄的对象,就像当年我四爷爷错误地在真的身上发泄着偏狭与恶毒。 玲,真的女人,就常常在深更半夜嚎叫着抱头乱窜。真的被酒精浸泡后的骂声远远地跟在她后面。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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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是疲倦的蝴蝶
[一] 曹小雨在等待妈妈回来。一张松木饭桌上,饭菜的热气袅袅上升,然后飘散,曹小雨的目光在这雾一般的热气中变得飘飘渺渺。饭菜是曹小雨做的。曹小雨十一岁了。村子里,像曹小雨这样大小的孩子大都会自己做饭菜了。 在曹小雨的注视下,天空由火烧一样的绯红变成淡青,最后暗淡下来。屋子里更是漆黑一片。曹小雨在黑暗中端坐了许久,然后才起身将马灯点亮,淡黄色的灯光透过马灯的玻璃罩子,流水一样泻落在地面上。 外面传来一阵熟悉而又十分疲惫的脚步声,曹小雨的妈妈收工回来了。一场等待终于结束,在十一岁的曹小雨心中像大人一样涌起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接下来,匆匆忙忙吃了晚饭,曹小雨在马灯下面加紧做作业。浑身裹着汗腥和泥土气味的妈妈开始洗澡,黑暗中传来哗哗的洗澡的声音。 一切在忙忙碌碌中进行。夜不知不觉很深了。该睡觉了。曹小雨的妈妈将马灯熄灭,曹小雨骤然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可是,仅仅过了一会儿,屋子里又有了光亮。原来月亮升了起来,就挂在窗户外面。 躺在床上,曹小雨依偎在妈妈胸前。妈妈清爽的身上有一种若有若无的香味。曹小雨使劲地将鼻子吸了吸。“这是什么味道?”曹小雨问妈妈。妈妈笑了笑,说:“这是豌豆花的香味。”曹小雨这才想起现在正是豌豆花开的季节,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怎么连豌豆花熟悉的香味都忘了呢? 曹小雨怎么也睡不着,一双不大的眼睛扑扇着。曹小雨的妈妈开始给曹小雨讲故事。曹小雨睡不着的时候,妈妈就给她讲故事。可是,曹小雨的妈妈搜肠刮肚后发现自己没有故事了,故事几乎都讲完了。沉默了许久,曹小雨的妈妈说:“讲一个豌豆花姑娘的故事吧。” 当妈妈再一次提到豌豆花的时候,曹小雨发现自己的心仿佛被什么撞了一下,在她的眼前随即出现了一片豌豆花,蓝白色的,在风中舞蹈。 [二] “从前,有一位豌豆花姑娘。”曹小雨的妈妈开始讲故事。曹小雨发现,妈妈讲故事喜欢用从前这个词语。从前到底是什么时候呢?曹小雨在心里想。 曹小雨不喜欢从前,她希望故事都是现在发生的,说到底,就是希望故事里的事情都是真实的。 “豌豆花姑娘有两个妹妹,她们都穿镶着一道蓝边的白裙子,漂亮极了。”妈妈讲故事的语气很缓和。“一天,当豌豆花姑娘带着两个妹妹走出房子时,大家惊呆了。” 曹小雨仿佛看见一座破旧的房子矗立眼前,稻草编织的房门打开了,三个豌豆花姑娘鱼贯而出,站在阳光下面。 “首先是槐树爷爷,尽管他的眼睛有些模糊了,但是,因为他站得高,所以他是第一个发现豌豆花姑娘和她的两个妹妹的。槐树爷爷情不自禁地发出赞美:‘啊,多美丽的豌豆花姑娘!’第二个发现的是南瓜花,南瓜花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和美丽的豌豆花姑娘相比,南瓜花自惭形秽。”曹小雨的妈妈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往下讲。“南瓜花很嫉妒,她们聚集在一起悄悄地说豌豆花姑娘的坏话。” 曹小雨想起在学校里的情景。有一个叫王燕子的同学很漂亮,和豌豆花姑娘一样,也喜欢穿裙子,只不过不是镶着蓝边的白裙子,而是石榴一样的红裙子。班上自然有同学说她的坏话,比如王燕子说话像麻雀,比如王燕子走路的姿势像兔子,等等。曹小雨却从来没有说过,她并不嫉妒,只是羡慕。曹小雨想,要是自己有王燕子那样漂亮就好了。 “接着,狗尾巴草也发现了豌豆花姑娘,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豌豆花姑娘竟然这么漂亮,所以,当豌豆花姑娘出现在眼前时,嘈嘈杂杂的它们全都惊讶得目瞪口呆了。”曹小雨的妈妈继续讲。“狗尾巴草激动地将这个秘密告诉了风,风一传十,十传百,最后,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曹小雨听到这里,在心里暗暗为豌豆花姑娘高兴。 [三] “可是,豌豆花姑娘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漂亮。”曹小雨的妈妈停顿下来。曹小雨急了,忙不迭地问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妈妈突然叹息起来,“因为她是豌豆花啊!” 在许多人心里,就连豌豆花自己也这样认为,豌豆花是一种从贫瘠的泥土里生长出来的卑微的花,根本不配漂亮之类的词语,想到这里,曹小雨有点愤愤不平。 “所以,当风凑到豌豆花姑娘的耳边,告诉她你多么漂亮时,豌豆花姑娘根本不敢相信,甚至认为是风在故意捉弄自己,那一刻,她不仅仅羞愧万分,还埋怨自己为什么是一朵豌豆花呢?豌豆花姑娘在心里想,如果自己是一朵南瓜花就好了,这样,风就不会捉弄自己了。在 风的赞美声中,豌豆花姑娘带着她的两个妹妹匆匆跑回了家。”讲到这里,曹小雨的妈妈再一次停顿下来。 曹小雨想象着豌豆花姑娘躲在房子里泪流满面的情景,她的心骤然盛满了悲伤。她在心里埋怨豌豆花姑娘为什么一点自信也没有呢?然后,曹小雨竟然想到了自己。曹小雨想,如果自己是一个美丽的豌豆花姑娘就好了,一定会自信起来,将自己的胸脯高高地挺起来,将自己的头颅高高地扬起来。 问题是,她是现实生活中的曹小雨,根本不是妈妈故事里的豌豆花姑娘。首先,她没有豌豆花姑娘镶着蓝边的白裙子,其次,她的眼睛很小。在曹小雨的潜意识里,豌豆花姑娘的眼睛肯定像星星那样,大大的,而且十分清澈。 曹小雨在学校里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叫她曹小雨,大家都称呼她的绰号“绿豆”,意思就是她的眼睛就像绿豆一样大小。这实在太夸张了,曹小雨特意照过几次镜子,自己的眼睛并没有绿豆那样小,只是和王燕子比,自己的眼睛是小了一点点,不过,却能滴溜溜地转,既清澈又灵活。尽管如此,曹小雨还是暗暗流了好几次眼泪。 “豌豆花姑娘自卑啊!”妈妈的声音在曹小雨的耳边响了起来。“豌豆花姑娘拿自己和南瓜花做比较,她想,要是自己的眼睛和南瓜花一样是金色的就好了,要是自己的裙子和南瓜花一样是黄色的就好了。” “其实,南瓜花正在嫉妒她呢!她却一点也不知道。”讲到这里,曹小雨的妈妈抑制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起伏的笑声里说不清是哀怨还是欣喜。 [四] 曹小雨问妈妈:“从此以后,豌豆花姑娘再也不敢出门了,是吗?”曹小雨注视着妈妈的表情,希望从中找到答案。 曹小雨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在学校的情景,不知是谁首先喊出了“绿豆”这个绰号,一眨眼工夫,就流传开来,无人不晓。从此以后,曹小雨特别害怕别人看见自己的眼睛,每当和人对视时,仿佛被别人的目光灼痛了似的,她总是很快将头低垂下来。曹小雨是语文科代表,她最喜欢听方老师滔滔不绝上语文课,可她再也不敢用眼睛注视方老师了,回答问题老是勾着头,这个样子让不知内情的方老师十分恼火。“曹小雨,你这是怎么了!”方老师的声音很大,简直是怒吼,里面含着深深的不解和责备。曹小雨自始至终勾着头,默不作声。喜欢方老师的曹小雨破天荒第一次没有回答方老师的问题。 曹小雨从此以后害怕上学了,可是,她又不愿伤妈妈的心,一路上磨磨蹭蹭,上学的道路变得十分漫长。 “豌豆花姑娘将脸上的眼泪擦干净,把门打开,重新走出来。”妈妈的声音让曹小雨有了莫名的兴奋,她从内心里为豌豆花姑娘感到高兴。“豌豆花姑娘终于明白自己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于是有了走出门的勇气,对吧?”曹小雨把自己的推测告诉妈妈。 “不。”曹小雨听见了妈妈否定的回答。“豌豆花姑娘仍然认为自己很丑陋,可是,她必须走出去,因为她要帮妈妈干活。”曹小雨发现妈妈的语气渐渐变得欢快起来。“豌豆花姑娘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年纪轻轻的,却能够帮妈妈做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扫地啊,挑水啊,煮饭啊……”曹小雨的妈妈如数家珍似的。不知为什么,一阵不易觉察的颤栗掠过曹小雨的身体,她觉得妈妈仿佛是在表扬自己,那一刻,她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自己就是那个懂事的豌豆花姑娘似的。 这时,挂在窗外的月亮移动了一下位置,几片月光不偏不倚地洒落在曹小雨身体上。一阵风吹拂而过,善解人意的月光跳跃起来。曹小雨静静地注视着,她在心里想:这皎洁的月光 夕阳老去,西风渐紧。 叶落了,秋就乘着落叶来了。秋来了,人就随着秋瘦了。 随着秋愁了。 但金黄的落叶没有哀愁,它懂得如何在秋风中安慰自己,它知道,自己的沉睡是为了新的醒来。 落叶有落叶的好处,可以不再陷入爱情的纠葛了;落叶有落叶的美,它是疲倦了的蝴蝶。 我甚至感觉到落下来的叶子们轻轻的叫喊。 那一刻,我的心微微一颤,仿佛众多纷纷下落的叶子中的一枚。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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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向孤岛
孤独 驶向孤岛是因为我已经对它遥望了好久,隔着汪汪的海域和茫茫的雾霭,它就像一座神秘的海市蜃楼,总是那样若隐若现,可望而不可及。 驶向孤岛是因为对孤独内在的向往,不知道它为什么可以长久地离群索居,它的躯干和筋骨与陆地彻底地分离,它的血脉完全沉浸在苦涩的海水之中,竟然也有隐隐的青色从远方传来,不知道它的内里蕴藏着什么样的神奇和超凡脱俗的美色。 乘一艘白色客船,我们驶向孤岛。 小港的晨光是完美的,浓重的海腥味也不让人厌弃,渔船在波光里进出,海鸥在渔船前后的浪花里上下觅食。我要离开这充满人间烟火的地方驶向孤岛,去探寻一块陌生的孤独的领域。 孤独有大有小,比如性格的孤僻和不被理解与接纳的苦恼都是小孤独,人与人心的孤独可大可小可有可无,它并不实在。可是人类的孤独是大孤独,当客船驶入远海区域,旷远的四周只能看见海、云、天的单调,小小的客船与满船的乘客,这代表着人类群体的一个小群落,在恣肆的汪洋中是孤独的。即使生命的繁华无处不在,客船下面的海域里到处都有熙熙攘攘的鱼群,上面的天空中不时有海鸟的群落掠过,可是它们并不把人类在大海里的一个小白点看作什么。小船轰鸣的马达声惊扰不动庞大的海域,也惊扰不了广大的天空。三山六水一分田,人类的栖息之地相比于山精海怪只占了地球的十分之一二,所以人类在追杀山上跑的、海里游的、天上飞的动物们以满足自己私欲的同时也喜爱和亲近动物,也提倡所有的动物都是人类的好朋友,中央电台的动物世界一直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这无一不表明着人类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在地球上的有限,表明着人类对孤独的恐惧和对朋友的渴望。 我在客船上和游客们挤在一起,我感到孤独。小船虽然热闹,但它在庞大无边的海域里是孤立无助的,在小船以外,我望不见任何同类的身影,听不见任何同类的声音,只有大海的波涛以千顷的气势奔涌,如果遇上泰坦尼克号那样的遭遇,我下不能和鱼儿同游,上不能与鸟儿同飞,我连同船上所有的乘客,都将被大海与天空吞没和抛弃。我还没有到达孤岛,却先感到了恐惧,也许孤岛不孤,而我已自孤独。 乘客 在感受到孤独的时候,每一个游客都成了我亲密的伙伴,我突然喜欢起每一张陌生的面孔,虽然他们大多面容油腻或肚腹便便,在锦衣玉食的游客群里,已很难看到如杜甫般的清瘦和李白般的精矍,但他们的躯干五官和微笑都是我能够理解并能生出亲切之感的,而且他们也同我一样,远离了名胜之地拥挤不堪的人流,奔往一个僻远的小岛,去寻找一份别样的清幽,从他们脖子上挂带的照相机和望远镜中,也能看到他们对世外风景的向往。 可是让我惊异的并不是游客的面貌,而是另一部分乘客,虽然他们并没有与其他游客分出来单独乘坐或站立,可是他们明显的不是游客,没有一个游山玩水的人会背着大包或大袋子的蔬菜和水果,还有包装豪华的各式各样的礼品以及烟酒糖茶之类的生活用品,而且他们的着装和面容也明显的不同于悠闲的游客。我很好奇地询问挨近我的一名乘客,原来他们竟是孤岛上的儿女,他们是离开孤岛到外面的世界闯荡的游子,孤岛是他们的家乡,那里有他们的老父乡亲。所以他们在假期归来,所以他们把大大小小的包裹里装满了蔬菜水果,因为他们知道在土地和淡水都很贫乏的孤岛上,最值钱的不是海参鲍鱼,而是萝卜白菜。 我才知道原来孤岛并不是没有人间烟火的,原来孤岛上世世代代居住着它的子民。可是孤岛是如何收纳了它的子民,他们的祖先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登上了那片远离陆地的孤岛,他们为什么选择一片孤岛生存,是为了躲避人类的战乱还是瘟疫,或许是他们想抛却凡尘,求仙得道,就去了那片远看如仙山一般的岛屿? 做客 真没想到,我同行的伙伴居然在船上遇到了他早年的同事,而他的同事竟然就是孤岛的游子。很难想象岛上居民的热诚,那位同事竟硬拉着我们去他家吃午饭,本来我们是喜欢自由自在地去游玩的,就是吃饭,也自带了吃的喝的,想寻个美丽僻静的去处野餐去,可硬是拗不过他的诚请,就随他来到他父母的家。 我见过用土和草搭建的房屋,却从没有见过完全用青石建造的住家,四围整面的墙全都是用青石砌的,石缝勾着白灰,只有房顶是红瓦。我想这样的房子冬天不会又硬又冷又透风吗?可进去才知道那石墙有多么厚,比四五床棉被叠加起来的厚度还要厚。 同事的父亲忙着给我们沏茶,陪我们聊天,同事让我们坐好喝茶,说他要帮母亲做饭去。真感动他穿着干净笔挺的白衬衣,刚从岛外繁华的世界风尘仆仆地回来,放下包裹就下厨房帮母亲去了。这边他的父亲给我们讲他是如何把他幼小的儿子送出岛外求学,如何借钱供儿子上大学;说儿子如何有出息,他又如何拒绝儿子硬要把这老屋拆掉盖新居的想法。他说这石头房子冬暖夏凉,就连炎热的夏天也不用打开后窗通风。我们体会一下真的是,刚才在外面还热得直出汗,可坐在这石屋里喝着热茶,却觉得身心有一股舒服的凉意,跟本用不着城里人离不开的空调。我的好奇就像解不开为什么放在金字塔里某个高度之处的东西不腐烂一样。 当同事帮着他的母亲摆满了一桌子的菜肴,我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平日里在家或在酒店招待客人,少不了荤素和山珍与海味的搭配,可是这满满的一桌子竟然全是海味,除了虾蟹和又软又脆的凉拌海蜇等新鲜海味之外,光鱼就三大盘,一盘是肉质细嫩的红头鱼,一盘是味道鲜美的黄花鱼,还有一盘是价格昂贵的金枪鱼。我知道在酒店,光金枪鱼的一个鱼头就值八十元人民币,而这整个的装满一个大盘子的金枪鱼至少得三百多元,我紧张地说这太昂贵了,可同事的父亲却轻松地笑着说这不值钱,是他自己在海里钓上来的! 他们知道我们还要去玩儿,就不劝我们多喝酒。然后母亲端上来刚出锅的热腾腾的馒头,我掰一块儿吃了一口大叫,这馒头怎么这么好吃!因为市面上的馒头不好吃,我一年之中很少买馒头,可这馒头有一种特别的香味,还夹着一点甜的味道。同事的母亲笑着说这是自己家的地里产的麦子磨出来的面,自己手工做的。我惊问这岛上还有土地?她说当然有,但很少,而且都在沿海的山坡上,靠天收成,产量很小,大多的粮食还得从岛外买来。 因为见我特别喜欢吃她手工制作的馒头,临走时硬是往我的背包里塞了三个还散发着香热气味的大馒头,硬是把我的背包塞得满满的。说下次再来岛上玩儿时,一定再来他家,我连声应着好。 孤岛 现在我在孤岛通往北面的风景区的山路上行走,这就是我长久以来从远处的陆地那边经常观望的海市蜃楼一样的岛屿。以前,它一直都是青色的,晴朗的时候是透明般的青,有雾的时候是朦胧缥缈的青,而且它从来都像一张薄薄的抽象的没有厚度的剪纸。可是现在它是具体的立体的,我可以在它的内里奔跑跳跃。它是绿色的,有些石岩裸露,它有些黄,有些树叶成熟,它有些红,有些野花开放,它有些紫,而从它的半山腰往下望大海,半山的翠绿和半空的碧蓝尽收眼底,心从来没有这般的明媚过。 听说风景区在岛屿的北面,我们就一直走到了那里。我又一次目瞪口呆,那边的翠绿和碧蓝不叫风景区,而这边的丛岩裸露和峭壁突兀却叫风景区了。也许是因为人们见惯了树木的葱郁和水域的蔚蓝,却没有见惯凭空里出现的奇石怪壁,尤其是一马平川的海面上突起一个岛屿,一个野生植物丛生的孤岛的另一面却耸立着寸草不生的丛岩峭壁,山岩的奇峻与海面的低平相托相称、相依相偎、相交相融,确实堪称绮丽的风景。 可当我走近了它,我看见一丛丛高耸的石崖上整面的犬牙交错般的断层,我看见卧进海水的圆石上数不尽的坑坑洞洞,我就觉得它并不能单纯地叫作风景,我在稍加思考后就明白,这所谓的风景也许就是这座孤岛永远弥合不了的裂痛。 我根据孤岛北面大片的石壁断层猜测这座孤岛的来历,在多少年前,在我们的祖先还不会用文字载物的某个年月日的某个时刻,这一片海域的地壳突然发生变迁,大型的火山喷发,剧烈的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把原本和大陆连为一体的繁荣之乡生生地拉开断开,大自然的愤怒毫不费力地毁掉了团圆与祥和。这块可怜的陆地,它忍着被与母体生生割断的剧痛,流着血水和泪水,慢慢地飘进大海的深处,从此一去不回。而它的子民,不是为了躲避什么或追求什么的外来部落,而是它自身连体的生命,他们在它断裂的灾难和悲痛里存活下来,吸吮着它稀少的乳汁存活下来,继续地生息繁衍,来修补它的创痛,安慰它的孤独,兴盛它的颓废。 时至今日,虽然早已轮船飞度,接通了它与母体的信息和往来,可住岛的居民仍有不下三千人,即使漂流过海去奔往更大更广的世界的子民,也如我同伴的那个同事一样,永远割不断与孤岛的血脉相连,永远会在想家的时候回来,给它带来浓浓的亲情与富足。 孤岛并不孤独,而且它有一个很灵秀的名字的,叫灵山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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